(主題:十字架是救恩的標記,必須「相信」它)
讀經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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戶21:4-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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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唱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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詠78:1-2, 34-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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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經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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斐2:6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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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 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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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3:13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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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 讀經一:戶21:4-9
1. 戶21:4說以色列子民「由曷爾山沿紅海的路起程出發,繞過厄東地」,梅瑟已帶領以民渡了紅海而來到西乃半島東北,位於死海西南,拒離巴力斯坦地不遠。可惜,以色列子民沒有欣賞天主對他們所施予的大恩,反而以怨報德,起碼六度反對天主和祂所派遣作以民領袖的梅瑟和亞郎,戶21:4說他們「已不耐煩(impatient)」,戶21:5指出他們「不耐煩」甚麼:「輕淡的食物」,指瑪納(出16),「已感厭惡。」既然「已感厭惡」了「輕淡的食物」,天主便「賜給」他們很刺激的東西 -「火蛇」(戶21:6)。「火蛇」的確很刺激,因為被咬的人很可能會喪命,起碼傷口會紅腫和發炎!
2. 受了皮肉之苦和生命危險後,以色列子民曉得害怕了,便在戶21:7向梅瑟說:「我們犯了罪,抱怨了上主和你;請你轉求上主,給我們趕走這些蛇。」以民悔改後便求恕,彷彿像今天的修和聖事。慈悲的天主俯聽了梅瑟的禱告,便在戶21:8吩咐他說:「你做一條火蛇,懸在木竿上;凡是被咬的,一瞻仰牠,必得生存。」梅瑟便按照天主的話而造了一條「銅蛇」,當「那被蛇咬了的人,一瞻仰銅蛇,就保存了生命。」(戶21:9)反省:基督教的朋友喜歡批評天主教各式標記,包括聖牌、聖相、聖人像、十字架等,認為這等於偶像,莫非以民按天主的吩咐而「一瞻仰牠」(銅蛇),也等同拜偶像嗎?
3. 然而,究竟以色列子民為甚麼「一瞻仰」銅蛇而能「保存了生命」呢?「銅蛇」能夠行聖蹟嗎?絕對不能,「銅蛇」只是罪惡的標記,「火蛇」是天主對罪人的懲罰,當人「一瞻仰」自己的罪過時,便促使他去思己過,從而痛改前非,也獲天主的寬恕,這也是今天的心理學家的說法。如果我們把十字架視作「銅蛇」,每當我們「一瞻仰」十字架,便應明認自己是罪人,明認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犧牲乃為了我們的救恩。
4. 可惜的是,以民竟把「銅蛇」視作神祇,他們把它帶入了福地,甚至朝拜它,直至六七個世紀後,猶大國的君王希則克雅才將其毀滅為止(列下18:4)。反省:聖牌、聖相、聖人像、十字架等能幫助信友「睹物思人」,它們本身只是一些標記,不是神明,更不能作為偶像。回到讀經一,以民不斷抱怨天主,以致被「火蛇」咬死和咬傷,最終得到天主憐憫而獲救,但是否可以完全免責呢?不是的,因為戶14:29說:「你們中凡二十歲以上登過記的,凡抱怨過我的,都要倒斃在這曠野中。」情況猶如罪人領受了修和聖事後,將來還需受罪罰之苦。
B 答唱詠:詠78:1-2, 34-38
1. 詠78可能是在大節時頌唱的,共72節,講論天主的光榮,可惜人拒絕相信祂。詠78的結構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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詠7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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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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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a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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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-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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鑑古知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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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b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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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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厄弗辣因抗命背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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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c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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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-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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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瑪納」和「鵪鶉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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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d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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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2-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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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谷期間以民朝秦暮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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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e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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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-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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埃及十災和入福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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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f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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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6-6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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厄弗辣因仍不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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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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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5-7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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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主選擇熙雍作信仰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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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答句是詠78:7:「你們不要忘記天主的作為」,「天主的作為」指的是祂在戶21:6「打發火蛇」+戶21:8「火蛇懸在木竿上」給人「瞻仰。」領經的第一段(詠78:1-2)中,詠78:2的「譬喻(parable)」意指「明智的指示。」以民不斷地抱怨上主和祂所派遣的領袖,詠78:34-35(領經的第二段)便記載了天主「上主擊殺他們」,幸好以民受到教訓後,便曉得「尋覓上主,他們回心轉意,也熱切地尋求天主。」「尋覓上主」+「回心轉意」+「熱切地尋求天主」彷彿與戶21:7的話作出共鳴:「我們犯了罪,抱怨了上主和你;請你轉求上主,給我們趕走這些蛇。」
3. 天主憐憫了罪人,戶21:9說「那被蛇咬了的人,一瞻仰銅蛇,就保存了生命」,他們才明白「至高者天主是自己的救主。」(詠78:35)可惜,人的悔悟始終維持不久,詠78:36-37說以色列子民「滿口欺騙、謊言、毫無誠意,不忠於約誓」,故天主在戶14:29「都要倒斃在這曠野中。」
C 讀經二:斐2:6-11
1. 斐2:1-3釋出了「agape」式的「愛」後,斐2:6-11便拿出最佳榜樣來:「6他雖具有天主的形體,並沒有以自己與天主同等,為應把持不捨的,7卻使自己空虛,取了奴僕的形體,與人相似,形狀也一見如人;8他貶抑自己,。。9為此,天主極其舉揚他,賜給了他一個名字,超越其他所有的名字,10致使上天、地上和地下的一切,一聽到耶穌的名字,無不屈膝叩拜;11一切唇舌無不明認耶穌基督是主,以光榮天主聖父。」這篇錦心繡口的聖詠被稱為「Hymn of Kenosis」,在希臘語中,「kenosis」=「自我空虛」。基督極之謙遜,因為祂雖「具有天主的形體」,卻「取了奴僕的形體」,不但如此,祂更「聽命至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」,以無辜者的血為了罪人而傾流,這就是「kenosis」,是「自己空虛。」
2. 耶穌基督實在應受頌揚,默5:12稱頌祂「堪享權能、富裕、智慧、勇毅、尊威、光榮、和讚頌」,默5:13 說:「天上、地上、地下和海中的萬物都說:「願讚頌、尊威、光榮和權力,歸於坐在寶座上的那位和羔羊,至於無窮之世!」」這就是主耶穌的「kenosis」,成了每個基督徒的典範。當祂體現了「kenosis」之後,斐2:9說:「為此,天主極其舉揚他」,這是第一個平反(reversal),第二個平反是天主「賜給了他一個名字,超越其他所有的名字」,「名字」=「整個人的本質」,祂就是天主子。斐2:9「極其舉揚」的效果見於斐2:10-11:「10致使上天、地上和地下的一切,一聽到耶穌的名字,無不屈膝叩拜;11一切唇舌無不明認耶穌基督是主,以光榮天主聖父。」
3. 斐2:6-11的訊息顯而易見 -「謙虛」,連天主子耶穌基督都謙虛,誰人敢妄自尊大呢?其實道理很簡單,如果你是現今公開試的狀元,你知道五十年前的狀元是誰嗎?如果不知,五十年後也沒有人記得起你。如果你是城中首富,你擁有的財富仍遠遠少於全城的百分一,而你所居住的城市在世界地圖上幾乎看不見。如果你是超級大國總統,五十年後你只是歷史上的一個名字而矣!更莫說一個少女曇花一現的美貌、運動員在世界大賽的一項錦標、或科學家的一項發明。只要人像耶穌「自己空虛」和「貶抑自己」,天主也必「舉揚」他,聖母讚主曲中也有類似的話:「他伸出了手臂施展大能,驅散那些心高氣傲的人。他從高座上推下權勢者,卻舉揚了卑微貧困的人。」(路1:51-52)
4. 保祿寫了斐2:6-11這首美麗的聖詩,除了為「agape」式的「愛」舉例說明外,還有另一當前的原因,在斐2:1-5已講述了,就是因為團體分裂了,原因乃由於嫉妒,所以宗徒在斐2:2勸喻斐城教友「應彼此意見一致,同氣相愛,同心合意,思念同樣的事」,斐2:3更指出如何處理別的問題:「不論做什麼,不從私見,也不求虛榮。」這等問題是大家耳熟能詳的,彷彿存在於所有的堂區內,且多年來一直存在,即使人人都知道有那些問題,卻沒有人認為有義務去處理或解決!一個完全無罪的耶穌,卻為人的罪赦而犧牲了自己的性命,祂「貶抑自己,聽命至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」,就是要提醒團體避免分裂,是個人和團體應有的靈修,信友要「同氣相愛」,然後一起讚美上主:「我要舉起救恩的杯爵,我要呼籲上主的名號。」(詠116:13)
D 福音:若3:13-17
1. 若3一開始便談了尼苛德摩的故事,若3:2中他作了一個陳述,若3:4和若3:9中他發了兩個問題。耶穌表明,進天國必須先「重生」,而「重生」只能靠人子「被舉起來」才能達至。
2. 若3:16-21是聖史自己的默想,當時救贖工程已完成了。若3:13說「那自天降下而仍在天上的人子」彷彿指着斐2:7所述天主子「取了奴僕的形體,與人相似,形狀也一見如人」,「使凡信的人,在他內得永生」分別出現在若3:15 和若3:16,彷彿共鳴了戶21:9「那被蛇咬了的人,一瞻仰銅蛇,就保存了生命。」斐2:8說「他貶抑自己,聽命至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」,效果見於若3:17「為叫世界藉着他而獲救。」
3. 若3:16「賜下」一詞在希臘語上意謂「送去死」,是愛人愛到底的結果。「銅蛇」不能帶給人永生,只是罪惡的標記,但「天主沒有派遣子到世界上來審判世界,而是為叫世界藉着他而獲救」(若3:17),帶給人永遠的生命,因為詠78:38說:「他卻慈悲為懷,赦免罪污,沒有消滅他們,且常抑止憤怒;也未曾把自己全部怒火洩露他卻慈悲為懷,赦免罪污,沒有消滅他們,且常抑止憤怒;也未曾把自己全部怒火洩露。」信友在信仰生活上應如何回應呢?要愛主愛人,因為若一4:20說:「因為那不愛自己所看見的弟兄的,就不能愛自己所看不見的天主。」
4. 四篇讀經可如何串聯起來呢?讀經一說以色列子民犯了罪而受罰,幸而他們曉得害怕而在戶21:7向梅瑟說:「我們犯了罪,抱怨了上主和你;請你轉求上主,給我們趕走這些蛇。」結果獲得天主的拯救。答唱詠說獲恕後的以民明白「至高者天主是自己的救主。」(詠78:35)可惜,他們的悔悟維持不久,詠78:36-37說以色列子民「滿口欺騙、謊言、毫無誠意,不忠於約誓」,故天主在戶14:29「都要倒斃在這曠野中。」當人固執於罪惡中,天主便派遣了自己的獨生子來,祂為了人類的救恩而「聽命至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。」福音說人要得到救恩,必須相信,且要向主耶穌「屈膝叩拜」,且要在生活上活出愛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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