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July 2, 2014

常年期第二十三主日(甲年)讀經釋義


(主題:教會內彼此相愛,主便與我們同在)

 
讀經一
33:7-9
答唱詠
95:1-2, 6-7, 8-9
讀經二
13:8-10
福 音
18:15-20

 
A     讀經一:33:7-9

1.     厄則克耳耶肋米亞同期被召作先知,厄則克耳於公元前597年被召叫,他當時任職司祭,在這一年他和猶太國的王室同被充軍到巴比倫,記得充軍並非一次過而完成的。共四十八章,結構大概分為兩部份:

 
內  容
(a)
1-32
嚴重譴責耶路撒冷的過犯;
(b)
33-48
談再創造(Re-creation)。

 
2.     讀經一選自第二部份的開始,讓我們看看上文,33:4-5說要警告百姓們:「人民聽見(天主的)號筒的聲音,若不加戒備;刀劍來了,將他除掉,他的血債應歸他自己承當」,意即「一人做事一人當」,這話等於18:4所指:「誰犯罪,誰喪亡。」其實,33有很多地方與18配合。讀經一只有三節,訊息只有一個,33:7說天主立了誰作「以色列家族的警衛」,這人便要履行其使命,勸諭惡人悔改,否則會被天主懲罰,至於那惡人,33:8說「那惡人雖因自己的罪惡而喪亡」,這話在33:9又再重複,表示不悔改的惡人也會受罰。

3.     一個人即使沒有加入基督的教會,也不可犯了罪而能逃避責任,因為他們應憑良心做人,例如:盜竊,貪污,非禮,謀殺,作假口供、虧空公款等行為,沒有信仰的正常人都知道那些行為是不對的,只有沒有能力辨別是非的人才可免責。

4.     反省:在教會內,多少父母教友費盡心力培育子女成才,眼見他們學業有成而喜形於色。不過,別人一談及我們子女漸趨冷淡的信仰時,好像觸動了我們的神經一樣,除了立即替子女辯護之外,更感到對方是挑釁我們,來意不善,沒有想過對方其實間接履行33:7所述「以色列家族的警衛」而矣,更沒有理會上主在33:8的話:「你若不講話,也不警告惡人離開邪道,那惡人雖因自己的罪惡而喪亡,但我要由你手中追討他的血債。


B     答唱詠:詠95:1-2, 6-7, 8-9

1.     答唱詠沒有採用95:3-595:10-11,而只選擇了95十一節中的六節。先看95:8的兩個地方:「默黎巴」和「瑪撒」,相關的事件乃以色列人逃離埃及後因沒有水飲而抱怨的地方。回到答唱詠,氣氛是十分喜悅的,95:6叫人向上主「伏地朝拜」和「屈膝示愛」。95:8-9提醒人不要心硬,「試探」上主是要強迫祂證明自己是真的神。

2.     沒有被採用的95:10-11談的是懲罰,以色列人四十年都心硬,他們要試探天主,因而被罰無緣進入預許的福地。這也回應了2:4的話:「看,心術不正的,必然消逝;義人必因他們的信賴而生活」,這話談「義人」和「不義人」的收場。其實,把95:10-11加入答唱詠內可能更能配合讀經一的訊息。

3.     95本身先讚主,然後談祂的懲罰,目的是要警醒世人避免行差踏錯,例如包二奶的人也可能始於一時之快,但後果卻是不對稱的。現代的青年人視婚前性行為很正常,他們的父母即使是熱心教友,也只強調子女要做好防預懷孕的措施,沒有指出其本身的謬誤,幸好也有些信德堅強的教友,堅持他們這類的子女必須先正式結婚成為夫婦,這些父母給我們很好的榜樣。


C     讀經二:羅13:8-10

1.     本主日的讀經二是13:8-10,標題「法律的滿全是愛德」與本主日的主題完全吻合。先談何謂「」,西方的思維認為「愛情是強烈的喜歡」:包括親和 (affiliation) 和依賴需求欲幫助對方的傾向排他性與獨佔性。然而,近東的文化則視「」指對親人的關心、認識鄰居和關懷群組各成員。先看上文,13:1-7教人「應服從官長」,服從他們甚麼呢?13:7說:「凡人應得的,你們要付清;該給誰完糧,就完糧;該給誰納稅,就納稅;該敬畏的,就敬畏;該尊敬的,就尊敬。」簡單述之,即「凱撒的,就應歸還凱撒;天主的,就應歸還天主。」這正是聖經中「正義」的定義。

2.     基督徒逃稅,是犯了天主十誡中的第四誡,因為「稅局的,就應歸還稅局。」對待別的基督徒,應彼此相愛,13:34記載耶穌最後晚餐的話:「我給你們一條新命令:你們該彼此相愛如同我愛了你們,你們也該照樣彼此相愛。」這命令為福傳都很重要,因為13:35表示:「如果你們之間彼此相親相愛,世人因此就可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。」基督徒之間「彼此相愛」不是一項責任,而是一份關係。

3.     13:9的話與19:18相連:「『不可奸淫,不可殺人,不可偷盜,不可貪戀』,以及其他任何誡命,都包含在這句話裏:就是『愛你的近人如你自己。』」世界末期其實由聖言降生開始了,直至基督光榮再來為止,期間耶穌賜給我們時間去好好地生活,活出「愛主愛人」的美德來。

4.     看看下文,13:11說「我們的救恩,現今比我們當初信的時候更臨近了。保祿13:12描述為「黑夜深了,白日已近。」那麼,我們的行為應如何去作出來配合呢?應「脫去黑暗的行為,佩戴光明的武器,意即「棄惡從善」。甚麼才是「光明的武器」呢?得前5:8這樣解釋:「穿上信德和愛德作甲,戴上得救的望德作盔。」也說是「白日之子」的態度和行動,13:13強調「行動要端莊。

5.     讀經二強調「彼此相愛」是基督徒應有的行為,特別是在教會團體內。讀經一說天主選擇了每一個受了洗的人作其先知,去勸諭別人避免犯罪,故此,我們也要助別人一臂,好能離棄惡行。答唱詠便回應讀經一的要求,答句說:「你們今天該聽從他的聲音,不要再那樣心硬。」讀經二強調愛的滿全是「愛主愛人」(6:4-519:18),福音要指出愛的高峰乃在於十字架上的犧牲,耶穌寬赦了人的罪,人也要寬恕得罪了自己的人,這就是讀經二所強調要「愛」,這樣,18:20說主便「在他們中間」(厄瑪奴耳)。 


 
D     福  音:18:15-20

1.     先看上文,18:12-14是「亡羊喻」,訊息:信德要求人要有「憐憫」和「寬恕」之心,不但如此,更要付諸行動,要出去尋找迷失的羊。要展示憐憫之心,18:15-18便說要規勸得罪了自己的弟兄,人彼此間的不和應互相謀求解決的方法。讀經一時,天主在33:7 叫先知去「警告」惡人,18:15便付諸行動:「要在你和他獨處的時候,規勸他。」這裏談的是修和,目的是18:15所說要「賺得了你的兄弟」,藉着對方的悔悟,得到失而復得的朋友。即使對方很固執,先知仍應鍥而不捨,18:16說「另帶上一個或兩個人。

2.     假使對方仍執迷不悟,18:17說要待他如「外邦人或稅吏」,不過,耶穌仍願意寬赦他們的過犯,祂在十字架上的第一句話是:「父啊,寬赦他們吧!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們做的是什麼。」(23:34),「寬恕」乃「愛的誡命」焦點所在。猶達斯負賣祂,比拉多沒有履行正義,伯多祿否認了祂,耶穌都一一寬赦了他們。只有愛和寬恕的教會,才能存在了二千年而仍迄立不倒,即使曾經歷過黑暗的日子。

3.     18:1816:19相關,18:18說:「凡你們在地上所束縳的,在天上也要被束縳;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, 在天上也要被釋放。」這話耶穌16:19時是給伯多祿說的,現在這裏的「你們」是指所有的門徒,所有宗徒們都可以赦罪,因此,主教和神父也有權赦罪。18:20 說:「那裏有兩個或三個人,因我的名字聚在一起,我就在他們中間」,這與「兄弟規勸之道」相關(18:15-20),要「同心合意」地為那「兄弟」祈求天主的幫助,祂便「必要給他們成就」(18:19)。

4.   常年期的1824主日(甲年)的主題是「天國在人間:教會」, 2533主日則是「天國的邀請」,甲年最後一主日(即34主日)的主題是「默西亞的滿全」。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