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主題:聖言是天主的智慧,祂願意人人得救)
讀經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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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上3:5, 7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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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唱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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詠119:97, 57, 72, 76-77, 127-1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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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經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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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8:28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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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 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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瑪13:44-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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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 讀經一:列上3:5, 7-12
1. 撒羅滿登基為王當晚,便求上主恩賜他「智慧」,好能治理國家。他沒有要求財富或其它,那是否證明他是個正義的君王呢?如果看看讀經一的上文,便知非也。從列上1-2看,達味的三子阿貝沙隆(Absalom)才是王位的第一繼承人,而撒羅滿遠遠不及,但他的母親趁達味病重而強迫他任命撒羅滿繼位,當撒羅滿登基後,便立即進行大報復,把眾長兄殺了,也嚴重對付支持三太子阿貝沙隆的大司祭厄貝雅塔爾和將軍約阿布。
2. 讀者也許會感到有點詫異:撒羅滿不是一位偉大和英明的君王嗎?其實正好相反,列上多處描述他是個昏君,這是因為他為了政治目的而娶了凡二千外籍妻妾,她們都帶來很多外國神祇和司祭們,撒羅滿因而敬拜邪神。由此可見,他是真的充滿「智慧」嗎?我們看看列上3才會詳細理解。我們研讀聖經時,必須從不同的層面來看,包括歷史上、靈修上、倫理上、禮儀上、學術上等等,單從禮儀角度看主題,容易疏忽上下文和歷史背景,看看列上3:7和3:11時撒羅滿與上主的對話:「我還太年輕,不知道如何處理國事」和「沒有為你自己求長壽,也沒有為你自己求富貴,也沒有要求你敵人的性命」,還以為撒羅滿很虛心,又不求名利。
3. 主日彌撒時,除非主祭願意花點時間解釋上下文,否則教友無法盡明各篇讀經真意,更無法串聯起四篇讀經的互相關係。主日彌撒時,不少堂區更選擇使用短式的讀經,教友亦更難全面認識各篇讀經呢!常年期第十七主日位於七月尾,屬爭秋奪暑之時,教友多感疲倦,教會便選擇了「智慧」的主題,好能給教友提醒:「你在人生旅程上的那個階段呢?你在做甚麼?生活只是為了金錢嗎?」
4. 整篇讀經一裏,列上3:5最為精湛,說撒羅滿在「夜間上主藉夢顯現給他」,列上3:6說:「賜給了他一個兒子(撒羅滿),坐在他的寶座上。」簡單言之,撒羅滿說他在夢中得到天主的啟示,派他作以色列的君王。問題是:誰能證明「這夢」的真偽呢?又有誰敢挑戰撒羅滿聲稱上主派他作君王呢?任何人士反對他作君王,便被指成反對天主。不過,教會並沒有採用列上3:6:「撒羅滿說:「你的僕人,我的父親達味曾以虔誠、公義及正直的心與你同行,你曾向他表示了偉大的恩德,又為給他保持這偉大的恩德,賜給了他一個兒子,坐在他的寶座上,如同今天一樣。」因為這一節在學術上很有問題,撒羅滿這裏的話等於勉強天主為了達味的面子而讓撒羅滿作君王!
5. 撒羅滿在列上3:9要求「判斷善惡」的能力,這樣的要求很有問題,因為知善知惡是天主的特權,人既無力亦無需知善知惡。讀者對這話必然會感到不解,天主不想人有判斷力嗎?只不過人實在不需要知善知惡,這並非說一生活在懵然不知中便夠了,人需要的是遵守天主的誡命,天主既藉誡命來判斷人善或惡,那麼,人只要遵守誡命便等於知善知惡了。
6. 那麼,人追求知善知惡的能力目的何在?為了操縱和對付別人,並可以不再需要依賴天主,以為可以與天主平起平坐,撒羅滿就是追求這樣,當年的原祖父母就是追求同一目的(創3:6),結果果然能知善知惡,但並不比以前活得更開心,人的「智慧」應投放在團體,家庭、社會和教會內。撒羅滿真正的動機在列上3:9b見到:「統治你這樣眾多的人民」,是他的權力慾,他深明南方和北方的人都不大支持他,所以想盡方法來操縱人。
7. 列上3:10的話很諷刺:「因為撒羅滿求了這件事,獲得了上主的歡心。」小孩跟母親到聖堂參與彌撒,母親發覺孩子對一支粉紅色的爉燭很感興趣,便要求神父送給小孩,然後對小孩說:「神父見你乖,故送支爉燭給你。」未幾,母親見兒子很喜歡一台聖母像,又要求神父送給孩子,然後對孩子說:「神父想你熱心祈禱,所以送給你一個聖母像。」我們可以見到,母親如何利用神父來合理化她的貪婪!撒羅滿正如此,他的王位是非法得來的,現在卻利用天主的名義來合法化,甚至在列上3:13說:「你沒有要求的榮華富貴,我也賞賜你,使你在列王中,一生沒有可與你相比的。」撒羅滿藉這話來證明天主如何欣賞他!
B 答唱詠:詠119:97, 57, 72, 76-77, 127-130
1. 詠119是最長的一篇聖詠,共176節,主題卻只有一個:「讚美天主的法律」(即「聖經」),所以我們便應以答句來回應:「上主,我是多麼愛慕你的法律」,然後付諸行動:「它(聖經)是我終日對你默想的題目。」領經的第一段(詠119:57和72)表明上主法律乃無價寶,所以我們便應遵守。反省:信友的信仰生活裏,靈修和現實生活都需要,重要的是要作出平衡,但我們必須信賴天主的助佑,情況猶如出谷期間,數十年的流浪生涯裏,希伯來人本身是一無所有的,故在一切上都要依賴天主來供應,但這期間是人神關係最好的時間。
2. 也許我們會質疑,基督徒的生活是那樣極端的嗎?不錯,基督徒活在這世上,但不屬於這世界(若一2:9),由新約的公函可知,古往今來,基督徒本來就是被邊緣化的人,包括在社會上、經濟上和政治上,看看救主耶穌的收場便知,那麼,作為門徒的我們會怎樣呢?瑪10:24提供了答案:「沒有徒弟勝過師父的,也沒有僕人勝過他主人的。」
3. 讀經一談「智慧」,答唱詠談「聖言」,兩者之間有何互相關係的呢?領經的第二段(詠119:76-77)說:「76照你給你僕人的許諾,按你的仁慈來安慰我。77願你的仁愛臨於我,使我生活,因為你的法律就是我的喜樂。」「法律」就是列上3的「智慧」,透過法律,天主的愛成了永恆,我們祈求天主的祝福,純粹出於祂的寬大為懷,所以我們必須要愛慕聖言(聖經),有些人覺得思高版的聖經很重,其實猶太人的書倦,比我們的聖經重三倍。
4. 領經的第三段裏(詠119:127-130),似乎重複了詠119:57和72的話,聖言十分寶貴,且不難明瞭:「你的言語經過解釋必會發亮光照,連知識淺薄的人也可以通達知曉。」讀經一時撒羅滿祈求「智慧」,答唱詠說上主的「誡律」就是「智慧」,藉着它,我們成了現代的撒羅滿。
C 福 音:瑪13:44-52
1. 人發現了寶藏,會「賣掉他所有的一切,買了它」嗎?唐人做事十分穩健,很少會孤注一擲,但聖經的比喻往往是誇張的。瑪13:44說人找到了「寶貝」(「智慧」),便會「賣掉他所有的一切,買了那塊地。」瑪13:45-46的「完美珍珠」等同瑪13:44的「寶貝」,所以只是重複,故瑪13:45-46可以省略,不必加入本主日的福音裏。
2. 瑪13:47起談另一比喻,瑪13:48-49把魚分成好魚和壞魚,海中的生物有些是潔的,可以食用,但不潔的便不可以吃,對此,讀者可參閱肋11-16,至於詳盡解釋,請參閱筆者的網誌(http://catholic-biblejourney.blogspot.hk/)。好的魚會有何收場呢?會死亡,然後成為人的食物,就如耶穌一樣,祂死了,也成為我們的生命之糧。至於壞魚,瑪13:48說「扔在外面」,但似乎可免於死(其實有些已死或腐朽了),可見天主藉這比喻來打破人的價值觀。
3. 瑪13:52裏耶穌說:「凡成為天國門徒的經師,就好像一個家主,從他的寶庫裏。」「寶庫」指「天主聖言(聖經)」,「經師」的責任是要「提出新的和舊的東西」,這話很重要,多數人都貪新忘舊,傳統「智慧」就是舊的東西,不可放棄,所以在福傳上,「新的和舊的東西」都需要,學習聖經不僅要認識傳統的詮釋,也不可疏忽現今學者的教訓。讀經一裏,列上3談撒羅滿的「智慧」,答唱詠中的詠119指出聖言(聖經)就是真正的「智慧」,福音要人現身說法,要我們知行合一,把理念化成行動,才顯得聖言珍貴無比。
D 讀經二:羅8:28-30
1. 有些人質疑:天主既然早已「預定」了誰會得救而升天,以及誰會失掉靈魂而受永苦,那麼,祂為何要造壞人來受永罰呢?在教會的訓導裏,「預定論(Predestination)」是異端,無疑,天主是全能和全知的,但祂最尊重人的自由,人下地獄,是他的自由抉擇,不是天主創造他時所「預定」的。羅8:28談天主的「旨意」,希臘原文是「prothesis」,意指「計劃」,尤其是預先的計劃。那麼,天主的預先計劃是甚麼呢?是要把救恩賜給一切願意的人,一如弗1:5所說:「由於愛,按照自己旨意的決定,預定了我們藉着耶穌基督獲得義子的名分,而歸於他。」
2. 教會為何選擇羅8:28-30作為本主日的讀經二呢?先看上文,羅7叫人「脫離梅瑟法律」,指的是猶太人的割損、潔禮、安息日的規定等,保祿這樣說,是鑒於羅馬人視法律如神。羅7:7說:「那麼,我們能說法律本身罪嗎?絕對不能!然而藉著法律,我才知道罪是什麼。如果不是法律說:「不可貪戀!」我就不知道什麼是貪情。」保祿沒有指出法律的不對,但卻強調其有效期限,就如小孩階段需要較多規則,但一旦成了年,人會較自律。
3. 繼續上面D1段的話題,保祿清楚地繪劃出天主的計劃來,任何人回應天主的召叫,便與逐漸「與自己的兒子(耶穌基督)的肖像相同」(羅8:29),意謂參與復活的主的生活,天主的慈愛特別彰顯在愛祂的人身上,羅8:30說祂「召叫
… 使他所召叫的人成義,並使成義的人,分享他的光榮」,這一切都是人力所不及的。
4. 羅8:28-30強調耶穌才是真正的「智慧」,有了祂,那兩塊約版再不重要,耶穌成了我們新和唯一的「導師」(瑪23:10),我們應該朝拜祂。耶穌的聖言是最大的寶庫,天主「所預選的人」包括一切亞巴郎的後裔,指全人類,因為天主「願意所有的人都得救」(弟前2:4),並派遣聖子降生來拯救世人。撒羅滿追求的「智慧」應該是耶穌,答唱詠說聖言是最寶貴的,福音也認同天主的話很重要,羅8:28-30說聖言能拯救普世人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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